課程名稱 |
法理學 JURISPRUDENCE |
開課學期 |
97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顏厥安 |
課號 |
LAW4030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41100 |
班次 |
01 |
學分 |
4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二5,6,7,8(12:20~16:20) |
上課地點 |
社法22 |
備註 |
原則上週二5為討論課。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:75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71jurisprudence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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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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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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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課程說明
課程名稱:法理學
英文名稱:Jurisprudence
課程編號:
教師姓名:顏厥安教授 Prof. Dr. YEN, Chueh-an
聯絡方式:email: filawsof@ntu.edu.tw
學分:4 x 1 學期
學年�學期:九十七學年度 第一學期(2008WS2009)
修課條件:大二以上(含);具英文閱讀能力佳。
成績考核:討論報告;期末考;不定期隨堂測驗
上課時間:星期二 第 5-8 節;
上課地點:法社22(台灣大學社會科學暨法律學院院區,台北市徐州路21號)
開始:2008 年9月16日 星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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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目標 |
本課程將以一學期的時間(4學分),介紹法理學(jurisprudence; philosophy of law, legal theory)這一學科的主要議題、理論與方法,並探討其與其他實證法學以及基礎法學的關係。除序論外,本課程將分為法概念論、法認識論、法倫理學、法體制論等幾個部分來說明法理學的內容。基本上課方式為,(10月份開始)星期二的5是討論課;星期二的6,7,8為講演課。 |
課程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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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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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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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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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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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中考 |
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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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期末考 |
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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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隨堂測驗 |
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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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作業 |
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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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報告 |
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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